我的情況是:我現在是OPT,正在公司工作。10月一日起是H1。但由於律師的錯誤,他把領取H1的地點填在中國北京。這樣我要是想要H1, 就必須在九月去北京大使館簽證。
(1)我的H1是占名額的。如果我現在再次遞上I-129還能用此名額嗎?還是必須重新排明年的隊?如果能用此名額, 有多大可能批準呢?
(2)如果我不回國簽,就留在美國。10月一號後我是什麽身份?
(3)我老婆預備把NIW的140和485在7月遞上去。所以我若是回國簽H1,就必須放棄485。當然我可用AP和EAD。但是如果我用EAD, 萬一她的申請失敗, 我就沒有身份了。
快要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