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能轉其它類別簽證,因為申請難民如果獲準,本身就是合法身份,可以直接申請綠卡,不需要再轉其它非移民身份。如果不獲批準,那會被納入遞解程序,也無再申請其它非移民身份。
但是,A/G轉其它非移民身份,需經過美國國務院批準是事實。
另外如果中國政府反對當事人這樣做,可以撤銷其外交護照,那樣當事人身份馬上失效,所以相對來說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情況,需要獲得中美政府外交機構的同意
隻有H1有加急,H4沒有加急,也沒有規定必須A/G必須申請難民
所有跟帖:
• 謝謝小白兔!那是不是說,如果另一方是H-1B holder(在美國境內),當事人隻有和另一方在美國境內結婚,然後回國申請因私護照 -youknow- ♀ (0 bytes) () 06/15/2007 postreply 12:02:03
• 謝謝小白兔!那是不是說,如果另一方是H-1B holder(在美國境內), -youknow- ♀ (214 bytes) () 06/15/2007 postreply 12:03:40
• 一般來說,A或G身份(外國政府駐美國或聯合國代表)是基於外國政府 -xiaobaitu- ♀ (332 bytes) () 06/15/2007 postreply 12:15:01
• 再次感謝小白兔!祝周末愉快! -youknow- ♀ (0 bytes) () 06/15/2007 postreply 1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