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打算年底或明年初去加拿大登陸,如果下個月遞交了485,我們還能憑有效的I-94(F1)和I-20回來嗎?律師說可以,但我總覺得不妥,如果入關的時候讓去簽證,估計很難簽回來。
2)140四月的時候遞交的,當時用的Cashier Check,我問了銀行,五月一日的時候這個check已經被cash了,可到目前為止我和律師都沒有收到receipt。銀行說這種check沒有photocopy的,那麽我們如何得到我的case#(正常會在check後麵)?是不是這種情況隻有律師能夠聯係USCIS在要一份receipt來遞交我的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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