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 approved on June 11th, 2007.
我5月份遞了一個spouse-485,(太土了,汗一個,排期都沒到,被退回來了),
我6月4日才收到退件,隻好再遞,郵局顯示7日到達,(我們在申請綠卡之前早結婚了)。我看網上有人是1日到達的,收據RD顯示6/11。那說明我遞的485RD肯定是在我485(主申請人)批了之後了。又擔心再由於某種原因被退。那就又晚了。
但我看了485的說明,好像是即使我的485批了也可以遞的(是不是啊?),但是也有人說不行,說我的批了就不行了。
我現在急得很,不知道究竟行不行。
謝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