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不能自己下月先交 485,等年底讓小孩申請H-4過來再接著交孩子的485? (假如年底485仍然是Current)
2. 俺了解有關結婚配偶的規定,即必須在主申請人 485 批準以前結婚,可孩子呢? 是不是也必須在主申請人 485 批準以前遞申請? 還是隻要孩子是在主申請人 485 批準以前出生的,隨時都可以申請 Follow-to-Join,無論主申請人 485 是否批準?
3. 俺現在 140 Pending,當時選擇的是(包括小孩)調整身份,現在如果想隻把小孩改為自己在國內申請 Consular Processing,是否可行?該怎麽做?
多謝各位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