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直到上星期被學校ISO告知從5月13日起我就已經OUT OF STATUS了,因為不知道OPT還有兩種,我申請的是POST COMPLETION OPT。但由於5月13日我沒有結束論文答辯,所以被認為沒有畢業,OPT也就無效了。
最近找了個新工作,下星期開始上班,公司也願意SPONSOR,HR說公司有自己的移民律師可以辦H1。我不敢和公司說以上的情況,自己先問了個華人律師。律師建議盡快辦H1B加急,因為我實際OUT OF STATUS已經5個月了,如果超過6個月,就基本沒挽回餘地了。隻要材料全,H1應該會批下來。若INS不追究,那就什麽事都沒有。若INS和學校ISO看法一致,即使H1批下來,我也必須在6個月(也就是11月13日)之前回國再簽H1。
現在的問題是:
1。 學校決定讓我10月31日答辯,可能會幫我reinstate,是否必須在11月13日之前搞定?若成功我就回到F1狀態,那我的OPT該如何處置,是否還是繼續生效?之前從6月到10月這段時間我是沒有身份的,工作的話算是非法打工嗎?因為I-20上都有記錄的。
2。 還是聽從律師的意見,在6個月到期前盡快辦H1,當然有回國簽證的危險。
3。 如果兩麵一起辦,會不會弄巧成拙?
萬分緊急,懇請大家幫我想想辦法,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