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做英國作Research 6年,60+ publications, 130+ citations,1個美國專利,1個歐洲專利,有國際報導,一些獎項。幾乎所以律師都說EB1A沒有問題,也有律師說最好能找到工作後申請EB1A,或者EB1B(OR),成功可能性更大。
因為要和我去美國,她放棄在英國的工作,在美國重新找。現在她想先在家附近的學校讀個書,換個專業,照顧孩子,輕鬆一段。
這樣如果讀書的話,能不能還申請EB1A呢? 如果沒有工作的話,怎麽證明將在本領域繼續獲益美國呢?
有沒有過來人給指點一下。
請教EB1A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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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度在於如何證明她還會利用她的特長繼續為美國服務? -pharmacyelite- ♂ (181 bytes) () 06/06/2007 postreply 07: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