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身份問題請教

我在加拿大一個大學讀碩士,然後我在畢業前的一個學期,去年的12月申請了OFF-CAMPUS WORK PERMIT,盡管我還有課,需要做TA,我還是去上班了,一個星期40個小時。然後今年的春季學期我有一們課就是碩士論文PROJECT,我其實去年已經完成了。所以我繼續用OFF-CAMPUS WORK PERMIT打工,一個星期40個小時。今年三月我畢業了。結果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告訴我,說OFF-CAMPUS WORK PERMIT隻能夠一個星期打20個小時的工,超過了就是違反了移民法。我現在拿到一個OFFER,可以辦那種正式的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我就想問,我能夠申請得下來嗎,還有很重要的是對我今後自己申請加拿大楓葉卡有影響嗎?如果有影響,那我和加拿大公民結婚,是不是加拿大的楓葉卡申請就不受影響?還有我拿到一個博士的OFFER,我想知道如果我不去工作,因為申請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是要在畢業之後兩個月,我估計趕不上了,我申請STUDY PERMIT會不會有問題昵?因為我已經違反移民法在先,移民局能夠查出來嗎?還有如果我被人檢舉揭發會有什麽後果??請大家給我點意見,我現在鬱悶死了,不知道怎麽好?我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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