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綠卡一問

我和公民結婚,拿了臨時綠卡,已經過期一個月了,還沒有收到永久綠卡. 我是4個月前申請remove condition的,收到USCIS的信說給我延了一年(也就是說明年一月過期).如果到時候還沒有,或者沒被批準,我是不是就不能在這合法的工作和居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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