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親屬移民 定申請截期
白宮國會協商傳以2005年5月為界 「亞美正義中心」認不可行
【本報華盛頓特派員林寶慶報導】根據白宮與國會協商的移民案,2005年5月以後提出依親移民申請的美國公民的成年子女(親屬第三優先移民)及兄弟姐妹(親屬第四優先移民),都將無法再移民美國。
於移民案中代表亞裔協商的「亞美正義中心」會長猷崎,9日作此表示。
目前協商以三月出台的白宮版移民大綱為起點,白宮版採記點製,並取消公民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的移民權,而移民以是否符合「國家利益」為標準。
西語裔國會參議員、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共同主席馬丁尼玆(Mel Martinez,共和黨,佛羅裏達州),9日於舉行移民法案記者會時指出,白宮與國會協商的親屬移民新觀念,是隻有小家庭成員才可以移民美國。
「全國移民論壇」執行長謝瑞(Frank Sharry)9日指出,府會協商取消部分親屬移民類別,目前在等待排期的部分人士也將被犧牲。
猷崎表示,目前共和黨堅持以2005年5月為截期,當天以後提出依親移民申請的公民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的移民權將遭剝奪。
謝瑞說,白宮與國會共和黨還堅持臨時工人的臨時性。他說,他是移民團體中唯一還對今年通過移民法案保持樂觀的人。
參院司法委員會移民小組委員會主席甘迺迪(Ted Kennedy),9日在與多數黨領雷德共同舉行的移民法案記者會中,強調移民法案須獲移民團體支持才能通過。
猷崎指出,公民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在協商中遭棄,她認為協商案是不可行的。
《世界日報》5月10日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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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時候這些人來個CLASS ACTION,就夠他們受的了 -灌水專用名- ♂ (0 bytes) () 05/29/2007 postreply 0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