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什麽人open是雇主的權利,判定一個人是否符合簽發綠卡

的資格則是國會對CIS的授權,判定的根據是 INA
既然雇主不能證明有這樣的職位存在 ( 這個job總是要有人幹,無論是拿綠卡,EAD還是H1)那麽這個LC隻能是被 認為是要麽是 base on fraud,要麽是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現在並不需要 這個永久性 工人了
無論是哪一種,是否應該批準485都再清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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