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的OPT和H-1B之間有四個月的gap,本來已經準備好回國在上海分公司工作4個月,我門大組的總監非常期待我能夠利用這個機會來促進地區和總部之間的溝通。可是,由於排期的大幅推進,我家的485申請status突然變成current了(6月1日),我現在有兩個選擇:
1)繼續按原計劃回國工作,10月1日回美後再加入老公的申請。這個選擇的風險是如果我不能在我老公的申請批準之前加入,我將永遠錯過和他一起申請的機會,也就是說我自己必須重新go through綠卡的申請程序
2)留在美國隨老公一起申請,等AP批準之後在離境。不確定性是不知道多久AP才能獲批。而且在我沒有拿到EAD之前,我不能在美工作。請問EAD一般要多久能夠獲批?如果我在拿到AP之後離境,但EAD還沒有批準下來,我的EAD申請會被視為自動放棄嗎?
另外,我公司最近的performance不太好,在未來的2、3個月內肯定要laid off. 我很擔心,如果我不工作四個月,會不會被laidoff。
如果AP/EAD的批準很快的話(1到1個半月),我更傾向於先申請並拿到AP/EAD後再離境,但是律師給我的大幅是大約需要90天才能拿到AP/EAD
先感謝大家的幫助!_(a) 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