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道理和法律不 談,即使你解除和現有律師的合同,對方也有可能向 移民局或是 聯邦調查局舉報 (對於美國人來說,這是天經地義的愛國行為 ,盡管作為律師可能有悖職業 操守 ),那樣就永世不得翻身了
另外,即使移民局 不接受 你已經脫離五年以上的解 釋,我看不出他們能有什 麽理由拒絕你的豁免申請,如果你有美國出生的孩子的 話。如果 他們那麽做了,我相信 法官那裏 也會被推翻
"沉默是金”,你勞工做出的是明智的選擇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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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xiaobaitu, 我們暫時還沒有小孩.
-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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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2007 postreply
22: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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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都沒有美國的親屬,可以考慮在近期內要個孩子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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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2007 postreply
22: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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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客觀的證據"
-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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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2007 postreply
15: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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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有2-3個證人,多個證人的證詞可信度肯定比一個人的強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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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2007 postreply
15: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