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本身應該是公司HR的地址,I-485是申請人自己的地址

有些全國性大公司在阿拉斯加和夏威夷都有 branch,但總部隻是一個
I-485地址和 paystub, W-2上不同可是大 問題,性質可能是向政府說謊 (不論是CIS還是I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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