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出我的問題,請專家幫忙解答問題,謝謝。

我已經遞交了I140及I485,夫人隨同也遞交了I485,目前正在等待I140的批複,有些擔心會駁回,現夫人有一個可以申請H1的機會,想讓她現在提出申請,萬一我的case出現了問題,還有夫人的case,可以起到保險的作用,但是又怕白花費了這筆錢(萬一我的case成功了呢),因此較為矛盾,不知什麽時候提交夫人的I140較為合適?
我曾問過一些朋友,有兩種答案,一個是建議馬上申請,理由是如果我的申請遭到了拒絕,再申請夫人的已經來不及了,因為已出現了空檔;但另一種意見認為,完全可以在我的申請有了結果後再說,因為既使是被拒了,仍可在90天內提出另一個申請。我不知道哪個說法對?本人雖然較窮,但仍不想以小失大。請大家為我出個主意。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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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居士、假博士:能幫助解答我在上麵提出的問題嗎?先謝了! -- 給 源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7/2004 postreply 22:08:11

回複:再次提出我的問題,請專家幫忙解答問題,謝謝。 -假博士- 給 假博士 發送悄悄話 (128 bytes) () 03/18/2004 postreply 07:28:21

回複:再次提出我的問題,請專家幫忙解答問題,謝謝。 -sdfsdfsdff- 給 sdfsdfsdff 發送悄悄話 (381 bytes) () 03/18/2004 postreply 07:32:37

謝謝兩位專家。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 給 源 發送悄悄話 (205 bytes) () 03/18/2004 postreply 17: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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