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二月份, 按現在的排期很快就可發 I-485 了。但剛才整理資料,發現我的H1B 延期 Petition Letter 上寫的是
I-140 3rd Preference 被同意。 記得當時我申請勞工證, 要求是 Bachelor+60m experience. 但因為I-140被人事部門扣了半個月, 當時我沒仔細看, 簽了就給了她,也沒複印。所以現在我真不知道是 EB2 還是 EB3, 很另人著急。
打算星期一去問律師。如果 EB3 我就不打算呆了, 太長了。雖然工資有六位數但做奴吏的滋味不好受,也沒法發展。 我有加拿大綠卡, 打算去那或者回國。美國呆了十年,覺得越來越難受了。
各位有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