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家去年八月份485麵談並通過,當時移民官說因為排期未到,所以不能立刻在我們的護照上蓋章(這是指臨時綠卡嗎?),否則可以馬上給我們了。當時給我們每人一張紙證明麵談通過。 現在排期到了,我們應該繼續等待嗎?是否可以憑已有的麵談通過證明到當地移民局要求拿到綠卡呢?當時忘了問移民官排期到了該怎麽辦。
再提上來請教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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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個證明是怎麽寫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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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2007 postreply
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