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公民配偶申請綠卡,對方不參加案子肯定拒絕。因為這

說明對方無意真的sponsor你的綠卡申請,該申請會被認為自行放棄,當然如果是以受虐待配偶申請I-360,不需要對方露麵
如果是職業移民被轉local做interview,由於和對方無關,所以不需要對方露麵。
不管你的綠卡是FB,EB還是難民,抽簽,隻要拿到綠卡兩年九個月後,你的配偶是公民,並且兩個人沒有分居,就可以遞交N-400申請入籍

所有跟帖: 

謝謝白兔,現在明白了,職業移民的公民配偶不一定要參加 -MMR2- 給 MMR2 發送悄悄話 (34 bytes) () 05/16/2007 postreply 18:17:1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