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H1B簽證.今年過年回上海簽了3個月兩次.回美國之後馬上去了德國出差,因為不能確定什麽時候返回,害怕上海簽證過期,就在法蘭克福又申請了一個3個月兩次的H1B簽證.回美國的時候上海簽證沒有過期,就用掉了.也就是說法蘭克福的簽證現在還一次都沒用.485表PART 3裏問到了在什麽地方申請簽證,簽發時間和簽證號碼.應該是填在上海申請的(最近一次回美國的),還是法蘭克福申請的(最近一個簽證)呢?
還有一個問題,在填表的時候碰到那些MIDDLE NAME, FORMER HUSBAND, 還有FILE NUMBER之類的,一般大家是填N/A還是幹脆空掉?
多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