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485,140批,485pending, 有AP,EAD,我於2007年離開原來的工作單位,move 到另一州,現在排期以到,但是我還沒有找到工作,想問一下我這樣的case 該怎麽辦?如果移民局不查,是否可以混過去,我現在盡力找工作,如果移民局查的話,他會給多少時間呢? 若在那時我還沒找到工作,可不可以自己注冊一個公司self-employed以備萬一,不知是否有用?另外我的地址沒有改到我現在的州,改在原申請地一個親戚家裏,請問同一area RFE的可能性大嗎? 非常著急,請小白兔,各位有經驗的朋友給點建議好麽? 謝謝!
請問小白兔和其他有經驗的朋友,非常著急!!我2005年7月同時遞交140
所有跟帖:
• 如果移民局發出RFE, 一般是給84-90天時間回應 -xiaobaitu- ♀ (87 bytes) () 05/15/2007 postreply 22:17:44
• 謝謝小白兔的迅速回複,再問一下, -溫暖- ♀ (140 bytes) () 05/15/2007 postreply 22:30:22
• self-employed對於base on LC的不可以, 但NIW和EB1a的OK -xiaobaitu- ♀ (0 bytes) () 05/15/2007 postreply 22:34:46
• 另外想問一下,如果我原來的老板還願意接受我,我 -溫暖- ♀ (112 bytes) () 05/15/2007 postreply 22:36:03
• 一定要回去,否則RFE要paystub就死定了 -xiaobaitu- ♀ (0 bytes) () 05/15/2007 postreply 22:39:20
• 真的非常感謝小白兔這麽快和明確的回複, -溫暖- ♀ (298 bytes) () 05/15/2007 postreply 22: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