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W和EB1a批準都要求申請人持續地從事國家利益或傑出領域

的 活 動 , 所 以 沒 有 相 應 工 作 顯 然 不 符 合 條 件
兩 個 工 作 之 間 短 時 間 的 失 業 是 沒 有 影 響 。
I-485要 求 申 請 人 居 住 美 國 , 使 用 AP離 境 隻 適 用 於 短 期 旅 行 , 否 則 應 該 轉 為 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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