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俠女--EAD問題,接上次您的回答


我上次的問題----如果EAD過期後還工作,有什麽後果

您的回答:
2,非 法 工 作 不 到 180天 ,隻 要 沒 有 在 工 作 場 所 被 移 民 執 法 局 當 場 抓 到 , 不 會 有 嚴 重 後 果。

my continued question: 我猜,您的判斷來自於245k....245k是針對EB的人的。

我老公是EB,他是primary申請人....那麽,這還適用於我嗎?

謝謝了。

注:按您的建議,上星期已寫信給CSC director催促...

所有跟帖: 

EB的主申請人和家屬都適用,FB的公民家屬更寬鬆, 隻要是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57 bytes) () 05/13/2007 postreply 07:17:10

白兔一句話,我周末就過的愉快了 :-) 多謝了!! -等雞肋- 給 等雞肋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3/2007 postreply 12:33:2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