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美國辦綠卡,已經交了EB1A和NIW的140申請。大蒜今年年底就回去了,也就是說140批準以後回國,然後在國內辦移民簽證。請問象我這種情況用請律師嗎?過程麻不麻煩?自己能辦嗎?我的律師(申請140的)建議還是請律師辦比較好,因為任何消息都是寄給律師,不存在地址變換的問題。可是我有個疑問,這個律師是在美國的,不知道將來我在國內辦移民簽證時聯係會不會有問題?是不是必要呢?謝謝
打算在廣州領事館辦移民用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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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小白兔知道嗎?謝謝,真得很想知道 -0916- ♀ (0 bytes) () 05/11/2007 postreply 07: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