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證申請的DS-156表格中,有問上次在美國呆了多久,如果

當事人在填寫時撒謊,即使獲得簽證,一來在抵達美國時有可能被海關發現拒絕入境,二來在將來任何時候都可以是拒絕移民簽證或綠卡申請的充分理由--在移民法上,構成“以虛假陳述試圖獲取簽證或移民利益”的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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