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在國內接到H1B時,與太太還沒有結婚,所以H1B的材料裏根本沒有她的名字.
後來我回去與她舉行婚禮,也沒有想起要給她申請H4.05年她以H4順利來美國,其間我沒有FILE任何材料,就是在上海申請H4時,我給她詳細的H1B資料及其他輔助資料.沒有任何問題.後來她因其他原因回國幾個月.
此期間,我換了工作,換了州,更換了H1B,也仍然沒她的事兒.轉換後的H1B資料,我寄給太太,她又去上海簽H4,仍然沒有任何問題.
所以,我不大懂你為什麽要FILE太太的H4.從來沒有經曆過.朋友裏麵也沒有人提及過這種申請.因為您是H1BHODLDER,您太太是配偶,當然是H4,這還需要申請嗎?我還真沒有聽說過.
如果您在美國更換的H1B,太太以前以H4進入美國,您現在仍然是H1B身份,那她當然也應該繼續是H4.
抱歉,我隻能說這麽多了.現在才知道讀書讀得太少.
時間太久,記不清了,這是我的經曆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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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2007 postreply
1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