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那天是第一次開庭,法官不可能那天就做出判決,所以那天

也沒有可能“決一雌雄”,通常那天隻是定下正式聽證的日子
你有律師會比較好,因為有的法官不願意和沒有律師代表的當事人打交道,覺得當事人不很懂法院的程序和要求,法官還要一路告訴當事人要這樣那樣,太累了,某些情況下法官就遲遲不給排定正式聽證的日期,案子就會一直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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