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除電話等以外,我當初單獨給USCIS,本人485所在的TSC寫了一封信,詳細描述了情況,包括新單位的職位,與原職位的關係等等,除485外, 我還另寫一份相同的信給已經批準的I-140管理部門.兩封信均附上相應的USCIS材料如收據或批準書.
總之,為了放心,做得越詳細越好,沒人會批評您做多了,但做少了,就怕將來麻煩跟著.
我的經曆供參考, 非逾越XBT地位的意思, 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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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得豬豬的做法很好, 其實以前批準I-140的單位是沒有必要通知的 -xiaobaitu- ♀ (177 bytes) () 05/06/2007 postreply 08:16:59
• 回複:覺得豬豬的做法很好, 其實以前批準I-140的單位是沒有必要通知 -SureUcan- ♂ (106 bytes) () 05/06/2007 postreply 09: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