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能簽發,也能收回,您氣憤不過,告也當然要告到移民局, 移民局會根據情況聯係FBI及其他AGENCY進行核實,並最終判決.
方式有兩種,一是以個人身份起訴對方以不正當方式欺騙政府獲得身份,最好有律師相助,因為一旦您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說明情況,會大大影響您個人的信譽,接下來受到影響的就是您自己了.
二是以匿名信的方式寫,這樣做很不光明正大,至於采取行動與否要看移民官員的態度和心情.因為通過非法手續獲得綠卡的人不是一個兩個,是許多許多,而且每年都有,各國都有,移民官員知道這種情況,但是查不過來.所以匿名信不如您自己直接訴訟好.
三.算了,大家都是從中國來的,互相包容一下吧,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