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我初步看了看,同意你的理解。

似乎也並未規定必須達到原來的工資水平。我覺得對難找工作的專業這是個比較好的保持雇用身份的方式。好好幹的話甚至可以作為創業的基礎。

感謝你的這個帖子。也借地兒感謝大夥兒給我的答複。

我打算谘詢一下律師,如果有不同於這裏說的答案,我會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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