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特殊原因,換過工作,當時處於I-140,I-485等待期間,很擔心能否順利過度.就此問題請教過律師,他說移民局不一定需要做完全相同的工作,隻要前後兩個工作在相同領域即可.比如你原來在醫學院教學,現在轉到另家醫學院教學,或者到另家醫院從事醫療事業,這都沒有問題.但如果你跳到華爾街做股票,與你以往的醫學事業完全沒有任何關聯,那AC21就不能起到保護作用了.但如果您跳到華爾街為其中公司作為職員提供醫療服務,這也是可以的.
職業種類太多,案例不同,性質不同,如何有效應用AC21也不同.但有個原則, 能夠提供令USCIS信服的解釋就好了.
具體方式,我認為您可以與您自己的律師請教.這裏隻能提供一些經曆供您參考,不能作為依據.祝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