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與各位大俠
上星期請議員幫忙查詢485情況,PD早過了,NC是三月份過的,案子也是三月份轉到TSC的。今天接到議員辦公室轉來移民局的回複,說什麽
“父母的指紋已經按過了,孩子的指紋還有沒按。
Files have been received from VSC and are being processed into the TSC systems.
如果45天還沒有消息的話,請再次查詢”
孩子剛剛13歲,必須要有指紋才能批綠卡麽?
孩子和LP 6月初要回國,如果指紋通知來了怎麽辦?
能不能請律師或是議員請移民局早一點下通知?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