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解答,再請問?

多謝各位的指教!
我是否可以這樣做?現在先遞交I-130。回國後用H1-B 申請回美國。回美後再遞交I-485。或者幹脆回美國後一起交I-130 和 I-485。哪種做法好呢?先交 I-130有什麽好處嗎?

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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