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谘詢了一為律師.他問了一下我們公司過去這幾年的經營狀況.主要是我們公司的稅表上顯示的TAXABLE INCOME(看是否多於公司承諾的工資數額). 因為我是公司的會計.這些信息我都清楚. 從我的PRIORITY DATE 2003年起.
2003 TAXABLE INCOME $23,000 (用了往年的NOL後,TAXABLE INCOME 是0)
2004 TAXABLE INCOME -$15,000
2005 TAXABLE INCOME $1600
(其實公司每年贏利都不少,既到每年的3月30日時,帳上還有幾十萬的NET PROFIT,但到了第二天,就以PROFIT SHARING 的形式,或者給劃到老板的另外一家公司的帳上了---目的:為了避稅,或者說"合法節稅",做會計的都知道怎麽會事兒)
他一聽,這樣給我說: 即使我的老板現在同意給我把工資漲到P.W.(反正他到我拿到GC後才須付這個工資), 他幫我REBUT後,我若是有幸能拿到勞工卡,但過不了FILE 140 這一關, 他說到時候,雇主需要交上曆年報稅記錄,若是勞工部看到上麵所列的我們公司的"贏利"狀況, 會認為雇主沒有經濟能力支付所承諾的工資,而在140這一關卡殼.
所以,他建議我:
1. 現在馬上開始再找一家新公司,願意付我高於PW的雇主. 他說我的H1可以TRANSFER,他幫我辦這個TRANSFER,$2500
2. 他再幫我在新雇主這兒,用PERM申請綠卡,(說是6個月內知道結果),且能保留我原來的PRIORITY DATE(NOV,2003). 這個要$5000
我聽的一頭霧水, 我的問題是:
1. 我現在的雇主的報稅曆史,真的會影響到我FILE 140這一步麽? (別的公司每年都有很多TAXABLE INCOME 麽?)
2.他說我自己就可以REBUT,就是在原來750表上,注明工資數額那一欄,把原數字勾掉,在旁邊,寫上一大於PW的數額. 再INITILIZE,就象需要該支票時所做). 再附上一封COVER LETTER,解釋一下等.
可以這樣做麽?
3. 我若是再找一家新公司,能保留我原來的PRIORITY DATE 麽?(若是新公司和老公司的職位想當)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