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狀況混亂: J1 6月到期,已經豁免,在美生一小孩,但幾天前剛剛和孩子父親注冊結婚。想在美國境內轉F2.
第一, 剛剛結婚轉身份是不是容易被拒?
第二, International Office 的人說我必須在J1到期的一個月內得到批準,否則要離境,是不是這樣?
International Office 的人還說我如果回國後再簽,因為我辦了豁免,又有了小孩,同樣很難簽
看來一家人在一起真的很難。白兔,想聽聽你的意見,先謝了。
還有一個疑問,以前聽律師說J1不能結婚,可我等到豁免後才去結婚的時候,發現人家根本沒看這些。
J1轉F2請教白兔
所有跟帖:
• 回複:J1轉F2請教白兔 -xiaobaitu- ♀ (353 bytes) () 04/24/2007 postreply 21:32:11
• 情況類似 請小白兔再指點 -jggfff- ♂ (307 bytes) () 04/24/2007 postreply 21:54:03
• 簽證的事不像移民審批的法律規定那樣明確, 所以即使是在其它國家 -xiaobaitu- ♀ (54 bytes) () 04/24/2007 postreply 21:58:59
• 回複:簽證的事不像移民審批的法律規定那樣明確, 所以即使是在其它 -jggfff- ♂ (26 bytes) () 04/24/2007 postreply 22: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