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小白兔,如果你申請的是EB類的,而且又是主申請人,

最好不要斷掉工作。你想,你是以美國需要你這樣的人才,雇主需要你這樣的雇員為理由來申請的,但當被ref.時居然沒工作,這和你當初申請的理由相符嗎?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