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H4,從國內簽證過來的
問題
1) 我人在加州, 如果其它州有個公司(公司A)雇我做part time的研究人員,我可以work at home in CA, 這個工作可能算是contract一類的,用EAD可以吧?
2)我也在積極的跟另一個公司B聯係full time的工作, 如果成功,我可以用同一個EAD支持兩份工作嗎? 就是說我有一份全職的工作,外加一份contract的工作。還是說我必須放棄其中之一?
3)如果將來我想轉H1的話, 用了EAD之後是否就肯定無法在美國轉了,而必須回國簽證?
請教白兔及其他各位高手:關於H4用EAD工作
所有跟帖:
• 1. yes 2. yes you can have as many job as you can; 3. yes, you -afewgoodman- ♀ (0 bytes) () 04/13/2007 postreply 11:27:48
• 謝謝回複。。。 -聚散依依- ♀ (0 bytes) () 04/13/2007 postreply 12: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