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12月10號2000DTT簽過的。DTT“審問” 快結束的時候,突然問我”If I never give your hu*****and visa, do you still want your visa? “我當時考慮了幾秒,回答“是” 。結果我的簽證上就有了“Spouse not to follow” 一行字。
然後2004年3月3號我LG去申請簽證的時候,就因為那一行字被據了。
當時似乎是墨西哥(但不太敢肯定,是一位黑色卷發矮個男子,穿西服)問了他三個問題:
1。何時結婚?
2。LP何時去的美國?
3。把你LP的簽證給我看看。
拿到我的簽證後,他就跑去跟其它的VO商量,大約過了40秒回來,告訴我LG,不能給他簽證。
前後不過3分鍾。就把LG打發了。也沒有說任何理由。
請教各位,我們這種情況,有什麽法子。象我們這種標了“Spouse not to follow” 得情況還能不能簽過?有什麽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