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我們的讀者都知道﹐H-1B的限額將於2003年10月1日起由原先的195000降到65000﹐在這裡我們對此一問題做一些說明。
"新的就業申請”(NEW EMPLOYMENT)
首先﹐H-1B的限額隻是適用於在同一會計年度裡“新的就業申請”(NEW EMPLOYMENT)。 當在同一會計年度裡﹐H1B的新就業申請超出此限額﹐多出的申請的開始有效期就必須從下一個會計年度開始。另外這情況也會因申請人身處美國境內或境外而有所不同。首先﹐當H-1B年限額到達時﹐若申請人身在國外﹐他要到下一個會計年度才能獲得批準﹔然而身在國內的申請人則需要注意其目前身份的有效期 - 用以上的例子來講﹐ 要是其身份在H-1B還沒批下來時就已到期﹐而H-1B的年限額又滿了﹐ 那麼這位申請人將無法在新的H-1B名額放出來前用H簽証來維持合法身份。
現有H-1B的延續
如果你現有H-1B身份﹐無論你是轉換新的僱主或是延續現有的H-1B﹐ 你都將不受H-1B限額的影響。 另外就是學校等非牟利機構的H-1B也將繼續不受H-1B限額的影響。但是如果申請人在2003年10月1日後由非牟利機構轉到牟利機構工作﹐ 其申請將算在H-1B的限額裡。
H-1B限額使用預計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無法準確的預計這次H-1B限額的減少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但根據移民局數字顯示﹐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止﹐ 共有56986個H1B限額內的個案﹐另外還有16000個審理中案件。根據這樣的進度﹐如果2004年度的H1B需求維持不變﹐預計2004年的H1B名額將於2004年6月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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