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再問:請問假博士、我見及諸位大俠(關於NIW)

你所說的是“自述”,你要寫一份“Self-Statement" 作為你 140 申請文件目錄的一部分。所謂自賣自誇。如果你申請 EB1a, 你要讓移民局的人相信你有過人之處。如果你申請 NIW, 你要讓移民局的人相信,以你的經驗和特長,以及你從事的工作,你留在美國對美國是有利的。文章要寫成科普式的,不要寫成專業論文,避免使用隻有本專業的人才能理解的專業術語,否則移民局的人看不懂。
寫好後請美國人修改一下英語。你所說的“律師信”應該就是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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