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新工作的身份請,現在隻有新工作的合同,沒開始工作也就沒有工資單,不太好。
如果用現在的工作的身份請,那就得讓父母先飛到中部,然後一起搬家到東部,很麻煩,將來回程機票還得從中部飛中國就更麻煩了。而且,等父母簽上證飛來中部時,我的舊工作已經停止了,入境時移民官可能也會有疑問。
用中部現在的工作的身份請,但機票定成直飛東部,入境時移民官會有疑問嗎?如果有疑問,給他寫封信,再拿出新工作的合同書能解決嗎?
是不是幹脆把新舊工作的材料都給移民官看,再寫封信解釋就是想利用換工作間隙兩三周時間陪父母在東部好好玩玩,寫得情真意切,然後讓父母直飛東部最好?
頭有點大,望高手指點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