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我擔心的是:說叫等信補充材料的是infor pass

窗口的工作人員,她級別比較低,怕她說的不算話。而麵試的移民官是說如果她去double check如果這個材料是必須的就要send us a deny letter.想知道她有沒有權利因為少材料就拒我,都不給補材料的機會。還有把我的出入境記錄說一下,請幫忙分析一下。謝謝!我來美國前在new zealand, 旅遊簽證是在那裏申請的。2005年6月入境,呆了4個禮拜。2005年11底入境,2006年1月出境回中國見雙方父母。2006年2月10 入境,3月底結婚到現在。中間因為老公的公民申請遇到name check,本來2006年6月就下來的公民,拖到12月才下,還是suit了移民局才有的結果。所以我從2006年8月9號到2007年1月五號out of status.2007一月5,移民局收到我的綠卡申請。大概情況就是這樣。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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