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的工作人員,她級別比較低,怕她說的不算話。而麵試的移民官是說如果她去double check如果這個材料是必須的就要send us a deny letter.想知道她有沒有權利因為少材料就拒我,都不給補材料的機會。還有把我的出入境記錄說一下,請幫忙分析一下。謝謝!我來美國前在new zealand, 旅遊簽證是在那裏申請的。2005年6月入境,呆了4個禮拜。2005年11底入境,2006年1月出境回中國見雙方父母。2006年2月10 入境,3月底結婚到現在。中間因為老公的公民申請遇到name check,本來2006年6月就下來的公民,拖到12月才下,還是suit了移民局才有的結果。所以我從2006年8月9號到2007年1月五號out of status.2007一月5,移民局收到我的綠卡申請。大概情況就是這樣。萬分感謝!
小白兔,我擔心的是:說叫等信補充材料的是infor pass
所有跟帖:
• 其實一開始B簽證進來也不是就是想要結婚的,不然我也 -rosmarinus- ♀ (347 bytes) () 04/04/2007 postreply 09:01:09
• 不是以結婚申請移民有問題,而是不應該以B簽證入境申請,這有有意 -xiaobaitu- ♀ (328 bytes) () 04/04/2007 postreply 10:36:30
• 如果她直接拒你(我認為可能性不大)﹐之後你再申請reopen也可以打開 -xiaobaitu- ♀ (313 bytes) () 04/04/2007 postreply 09: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