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這些非法移民對美國有好處,從人道主義的理由來說,遣返也不現實,但是因為他們在越過邊境圍牆的那一刻踐踏了法律,不給予懲罰就沒有justice可言
克林頓時代的245(i)是在給出路的同時給與懲罰-- 對於獲得綠卡的非法移民,每人罰$1000,但是太輕了,隻是不疼不癢,這次應該罰得重些,把中國城管的那一套拿來對付他們:辦個工作證3K-4K,每年延期1K,三年後交3K拿綠卡。如果不辦工作證被抓到,拿5K放人,之後辦工作證收費加倍,如果還不辦,第二次抓到拿10K才可以放人
如果被抓後實在拿不出錢怎麽辦?送去伊拉克當6-12個月軍工,既解決了伊拉克兵員不足問題,又節約了軍費
我覺得對非法移民必須要有所懲罰,否則會鼓勵更多的人前赴後繼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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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先改革了移民法才行,現行移民法不符合美國需要
-風中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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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07 postreply
17: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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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中餐漲價80%,超市漲價50%, :)
-風中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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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07 postreply
17: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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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難民也不是完全沒有,劉賓雁家屯之流,魏京生嚴家其之輩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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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07 postreply
17: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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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中國難民也不是完全沒有,劉賓雁家屯之流,魏京生嚴家其之輩
-l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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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07 postreply
19: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