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父母申請延期,付了一張400的支票,支票上是我的名字。結果全部材料被退回來,說是:“The
application or petition cannot be accepted because the proper fee of $200.00
U.S. is not attached.” 徹底糊塗了,我付了支票,而且支票後麵他們都蓋章了,
怎麽就給退回來了呢?請問我到底該交多少錢呀?給父母兩個人file,是不是應該file
一張表格,還是兩張單獨的表格?難道這$200不是每個人的,而是一張表格嗎?那如果父母天的是一張表格,是不是就應該是200,而不是400.
謝謝,在線等!
急急急:父母延期疑問,謝謝!!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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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總共填一張表, 交一份錢.
-知名度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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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2007 postreply
1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