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你自己要抓緊

我兩年前去的這家公司,九月底報道,工作以後突然有了收入,高興得不得了,其他的事情都不顧了。公司的律師急得不得了,要我簽什麽表格,我當時忙於延期護照,也有點忘乎所以,被人事處狠狠地上了一課,至今耿耿。
所以你一定要和人事處講清楚,如果過了這個期限,你就必須離開公司,等等,等等。
也許你的老板更著急,讓老板去和人事處說吧.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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