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身份求救

我的情況是J-1今年十月就要五年到期必須換地方,現在懷孕四個月,預產期是九月初。2005年初遞交140,2005年9月遞交485,EB2 主申請人。就目前排期來看,今年J-1到期之前拿到綠卡是不可能的。我的問題是
1)如果我準備在家休產假三個月, 應該怎樣處理身份的問題?
2)在J-1失效之後並休完產假後工作,如果我冒險拿485工卡工作,而不去申請H-1,會不會有很大的綠卡被據的危險。換句話說,移民局會不會因為我休產假導致的工作時間中的gap而拒綠卡申請?
3)如果我在J-1到期之前申請到了H-1簽證,是否意味著J-1失效後,我必須馬上去新的地方工作。我不知道H-1簽證是移民局簽發之日及為生效之日還是到新工作單位之日時才是生效之日?如果工作之日及為簽證生效之日,我中間的產假是否就會被認為是不合理居留?

萬分感謝各位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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