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你從邊境上拿F1的情況我不敢肯定,但我認為多此一舉。

你人已在美國,而且有了H4,為甚麽不將材料寄到移民局去辦理呢?據我所知I-20是一式兩份的,學校留一份,你申請時交一份,你覺得邊境上的移民官會幫你與學校核實嗎?再說還有財政的問題,你如果有RA,TA,移民官也要向學校核實,如果沒有,你還要自己向移民局交bank statment.這些事不是一個邊境移民官可以在1-2小時內辦到的。H1是不一樣的,因為雇主已幫你向勞工部和移民局申請了工作簽證,你需要的隻是一個入境簽證,而對加拿大公民來說就可以不需要申請這個入境簽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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