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律師的建議在某些情況下會出麻煩。舉個例子,某人

是以B簽證或F簽證入境,後來轉成H1,如果離境時交的是舊的I-94,輸入電腦後就顯示其已經在美國逾期居留六個月以上,甚至一年以上,電腦就自動將其歸入三年或十年不準入境的類別。這樣回來美國時,很容易被扣留,就算最後能解釋清楚,你找那個麻煩幹什麽?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