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最徹底,幹脆不貼

其實這種事移民局根本不來查的,就算真帖了你又有什麽證據(有日期的照片?難道還要公證?)證明你的確是在high-traffic(難道再做個traffic公證?)的地方貼了十天?反正都是無憑無據沒法驗證的東西(幾個月後甚至幾年後,有誰還能真的明確記得某年某月某日某飲水機上貼了張什麽東西寫了點什麽?特別如果這事和你沒關係的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幹脆不要貼,填表就寫貼了,鬼才知道真像呢。
當然,實際上公司裏是貼了兩張幾年前的這類廣告,估計是當時做過後覺得太麻煩以後就不再做了,兩張廣告也懶的撤下來了,就當廢紙扔在那裏了。

所有跟帖: 

貼不貼不是我說了算。既然out of my control,就算了。hehe.. -aimeili- 給 aimeili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5/2007 postreply 09: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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