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帳號曾經被盜,向警察局報了案,後來小偷抓住了,我曾收到兩次法院傳票,作為證人出庭(銀行作為受害人).
2.剛找到工作搬家時使用了一個拖車服務公司,服務極差,扣著我的車不給運. 後來我聯係了BBB (Better Business Burer),總算給運來了.一年之後兩次受到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信,通知我該公司存在Bussiness Fraud,已被停業調查,我是witness之一.
你們說雖然這兩件事中我都是witeness,但會不會FBI就有我的名字存檔了,結果就會影響NC了啊?
xiaobaitu,及各位大蝦,你能不能幫忙給回答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