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小白兔. 我的I140是EB2. 因為我是加拿大移民, 不需要在加拿大工作簽證,但需要在美國領事館簽什麽證呢? 還是保持H1?
請問你的意思是不是:美國的公司派我到加拿大工作, 如果我在加拿大工作, 但我在美國的綠卡可以同時進行, 是嗎?
請問我在哪裏可以找到相關的法律信息?
不勝感激!!!
回複:rug如果你用I-485是有問題,但是如果用Consular Processing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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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將I-485改為領館處理,簽的是移民簽證,見www.uscis.gov/imm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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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07 postreply
15: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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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如果是將I-485改為領館處理,簽的是移民簽證,見www.usci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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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07 postreply
17: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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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領館處理快過I-485,特別是美國在西方國家的領館,VO沒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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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07 postreply
18: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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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處理。如果丟了未來的offer,不論人在美國還是加拿大都會前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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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07 postreply
18: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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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感激. 請問你知道由485改成CP的成功率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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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07 postreply
19: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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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I-485能批準,CP也就能批準。如果CP不能批準的案件,I-485也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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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07 postreply
16:29:25